根据工作需要,六安仲裁委秘书处拟公开招聘办案秘书一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六安仲裁委秘书处办案秘书(实习)
招聘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开庭及仲裁程序中的记录;
2、协助仲裁庭起草各类仲裁文书;
3、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办案细则以及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应知晓的法律法规及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5、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一定的电脑快速记录技能;
6、身体健康状况证明资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投递材料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并经笔试、面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五、简历投递方式
(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截止日期2019年9月6日)
简历邮寄办公地址:六安市政务中心十二楼六安仲裁委员会(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简历投递电子邮件(推荐):lazcwmsc@163.com
联系人:葛玉洁 电话:0564-330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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