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扶贫

一、 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争议额(人民币)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及以下100元
1001至50000元100元+1000元以上的4%
50001至100000元2060元+50000元以上的3%
100001至200000元3560元+100000元以上的2%
200001至500000元5560元+200000元以上的1%
500001至1000000元8560元+500000元以上的0.5%
1000001以上11060元+100万元以上的0.25%

注: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准,请求的金额与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争议金额未确定的,收费标准由六安仲裁委员会确定。

二、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案件处理费按照案件受理费的20%收取,由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预交。按件收取受理费的,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六安仲裁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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