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仲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相关规定,借鉴兄弟单位的有益做法,本会拟建立指定仲裁员名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第二届六安仲裁委员会在聘仲裁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3.热爱仲裁事业,廉洁自律,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
4.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仲裁规则》等程序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6.有时间保障,能按时参加仲裁庭、合议等仲裁案件审理活动;
7.申请为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的,能及时撰写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等仲裁法律文书,且有独立审理仲裁案件的实际经验;
8.所办理仲裁案件出现当事人投诉的,能及时回复当事人投诉,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二、申请类别
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边裁
三、申请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按照申请条件自行申报;
2.分领域申报原则,结合个人专业领域特长申报。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申请者请填写《六安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仲裁委秘书处;
2.申请材料可以提交电子版或者邮寄纸质版,提交电子版申请的,应当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秘书处邮箱lazcwmsc@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注明为“仲裁员申请+姓名”;提交纸质版申请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政务中心12楼六安仲裁委员会1218办公室收(0564-3309298)。
3.仲裁委秘书处对申请人员进行信息核对初审;
4.初审核对后,仲裁委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秘书处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所申请的指定仲裁员名册;
5.根据审核通过名单,将符合条件的仲裁员按照名册分类列入指定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仲裁员名册将按照仲裁委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政务中心12楼
联系电话:0564-3309298
邮 箱:lazcwmsc@163.com
六安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