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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5月1日实施@所有律师、法官、要打官司的人,规则已改!

发布日期:2020-03-16 17:09  信息来源:刑事法律实务  浏览次数:5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5日

法释{201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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